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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抚恤金发放对象 常见企业规避职工带薪年休假侵权伎俩

2023年7月16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郑小龙律师,上海著名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工伤抚恤金发放对象

  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或是商业保险,劳动者因为处理公司事务而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以后用人单位需要发放抚恤金,领取抚恤金的对象有一定的规定,那么工伤抚恤金发放对象有哪些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抚恤金发放对象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对生者的一种抚慰。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在分配上对于无劳动能够有无生活来源主要靠死者抚养的人应该适当多分,法律也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


  二、抚恤金的基本特征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该规定同时规定了上述人员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标准,并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限制,不得高于该工资。具体计算标准为:


  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综上所述,工伤抚恤金的意义是对受到工伤的家属进行补偿,所以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的一部分,领取工伤抚恤金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工伤抚恤金发放对象;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常见企业规避职工带薪年休假侵权伎俩

  核心内容:劳动者因带薪年休假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呈上升趋势,以下由编辑为你介绍企业常用的规避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几个小伎俩。


  伎俩:仅计算在职年限


  因为2011年没休10天的带薪年假,张先生起诉要求单位发放未休年假的工资,并提交了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工龄证明》。而单位则认为张先生入职时间未满10年。法官最终认定张先生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0年,应享受10天年假。


  提示:劳动者的年休假天数不仅与在职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也与入职前的累计工作年限有关,因此劳动者应当在入职时向用人单位明确已有工作年限及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伎俩:以待岗用工规避


  李女士所在的科技公司每年总有几个月待岗休假的时间,因此每次劳动合同只签订几个月。诉讼中,公司认为李女士不存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情形,因此不应享受带薪年假。李女士则表示,自己实际工作连续满三年不存在间断。


  提示:应区分待岗与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正常工资收入,而待岗期间劳动者只能享受基本生活费,以待岗期限折抵休假期限的主张不能成立。


  伎俩:以旅游福利混淆


  在殷女士同单位的劳动争议中,单位称,在2010年5月8日至15日期间安排殷女士外出旅游,因此当年应当视为享受了带薪年假。


  提示: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以福利待遇折抵年假天数的规定,应当提前向劳动者告知公示,否则不能以旅游福利待遇作为反驳劳动者年休假权利的抗辩主张。


  知识拓展:


  员工年休假三误区


  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误区二:员工未在当年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