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龙律师,上海著名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会在每年年终的时候,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有的单位却不会。由于大多数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因此就认为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那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年终奖是不是劳动报酬对此,快车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年终奖是不是劳动报酬
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可以包括年终加薪、年底双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7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生产奖;
节约奖;
劳动竞赛奖;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其他奖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等。;
二、年终奖的举证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司法实践中对于年终奖的举证通常做法是:劳动者需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相关约定或制度规定,如果劳动者能够举证年终奖的;存在;,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用人单位需对不予支付年终奖的理由进行举证。
由于年终奖不属于法定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年终奖也是不违法的。但如果与劳动者约定要支付年终奖,而之后却不按照约定支付的话,那么这样就有可能会产生纠纷。要是在这方面遇到纠纷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虽然现在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然而在相关方面,我国法律依据倾向于保护女职工的利益。各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台了相关规定,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女职工的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等法律知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人身权利。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二、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各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三、女职工的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物权和债权等。女职工的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女职工在婚姻、家庭中所享有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都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益。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结婚、离婚自由。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的影响。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各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内容,女性在我国社会以及家庭当中都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女职工在劳动中的权益理应受到更多的保护。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