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7766904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劳动保护

调解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2016年4月29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2008年3月7日,农民工宋某终于拿到3万元工伤补偿款,他高兴地握住调解干部钟承红的手连声说感谢,对调解干部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2006年8月,宋某经人介绍从浙江来沪到老乡的建筑工地上做一名泥水匠,不到一星期,在一次高空施工中不慎摔倒,造成腰椎骨骨折。事发后,老板及时将他送往医院救治,支付了医疗费,并在宋某出院后安排他在工地做门卫工作,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但是宋某工伤之后,留下了后遗症,伤痛时有发作,不能做重体力活。虽然老板给宋某安排了工作,但他还是担心以后的生活来源无着。经过反复思考,2008年1月31日,宋某向老板提出要求工伤赔偿7万元。老板不依,表示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2千元补助。宋某经人介绍来到周家渡调解工作室请求调解。  2008年2月25日,调委会钟承红老师接待了他,经了解,钟老师对他提出的工伤赔偿表示理解,但认为7万元的赔偿数额于法无据。同时钟老师表示将与宋某老板进行沟通。第二天,钟老师来到工地找到了宋某的老板,对他在宋某受伤后的表现表示肯定,但问起善后问题如何解决,老板认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医疗费用并安排了工作,表示坚决不赔。接下来的时间,钟老师分别找双方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双方当事人宣传外来务工人员工伤条例及劳动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老板指出:“虽然宋某是2006年工伤,但没有做工伤鉴定,所以赔偿费用不很明朗,但是10级伤残最低也应该赔付1.5万元”。经过与老板协商,最终他愿出2万元的经济补偿。但与宋某7万元还相差甚远,为了使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钟老师带着宋某询问了律师,使他明白任何赔偿需要法律依据,宋某渐渐明白自己提出的7万元赔偿的确是高了一点,遂把赔偿金额降低到4万元。三天后,调解干部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会上,钟老师向双方提出,大家是否能都退一步,但两人都坚持不让,各说各的理,眼看又要僵持,钟老师采取背对背调解,向老板提出是否从人道出发,在原来基础上再增加一点,毕竟大家是老乡,老板同意出3万元一次性了断。调解干部对宋某指出:按照7级伤残标准赔偿额度为3万元,你的伤残标准应该没有达到7级标准。最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心平气和达地成赔偿协议,老板一次性补偿宋某人民币3万元,协议当场履行。拿到钱的宋某激动不已,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