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7766904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员工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标准,该工资是否有效?

2014年10月22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少于集体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该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补足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