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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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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标准,该工资是否有效?
2014年10月22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少于集体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该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补足工资差额。
文章来源: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律师:
郑小龙
[上海]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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