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司法局出台医调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细则
2016年4月11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长宁区司法局与长宁区法院加大人民调解合作力度,出台全市首份医调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细则。一是进一步放宽了司法确认的条件。《细则》明确规定,只要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一致要求申请司法确认的,即可启动相关司法程序,不受“调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或赔偿额超过20万元”的限制,确保调解协议能及时发生法律效力。二是依据不同的诉讼标的,细化了管理程序。其中调解协议标的额在3万元以下的简单案件,由法院启动简易程序,委托区医调委收取材料书面做出确认;调解协议标的额高于20万元的疑难复杂案件,法院将适时指派法官前往人民调解现场协助确认申请;调解协议标的额在3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医患纠纷案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关程序,极大的缩短了纠纷的化解时间,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三是明确了调解协议的审查、申请执行以及撤销等程序,从制度层面为司法确认工作提供了保障,较好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长宁区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自去年8月份启动以来,目前已有8件医患纠纷案件的人民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得到了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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