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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工作前违约怎么办

2014年7月28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跟用人单位达成意向之后,首先签定的是一份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上面有一条规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实践中通常以违约金的形式出现。
  而在这个阶段,假如我们毁约的话,通常要给学校交纳一定的违约金。一般因违约的时间段不同,金额也在500-2000元之间不等,然后再重新领取一张新协议书。通常是越接近毕业派遣期,违约金越高。而对于用人单位,毕业生则通常不需要赔偿什么损失,假如用人单位坚决要求赔偿的话,也只能要求赔偿其因准备和参加招聘而花费在毕业生身上的费用,而不能以协议书中约定的赔偿金的数额要求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的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对方当然也谈不上什么损失。
  当然,我们对随便毁约是持严厉的否定态度的,因为它不仅丧失了个人和学校的信誉,而且给下一届的师弟师妹就业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例如,某单位去年在广州某高校招了五个人,可最终却有三人毁约,以致今年该单位招聘时,到该学校的人就皱眉头,并婉言谢绝,而宁肯云招名气稍微小一点的其它高校的深重。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对在该校去年的招聘结果很不满意,故将这种情绪带到了今年。可见,为保底而签约和草率签约都是要不得的,一定要考虑清楚后再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