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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之企业攻略:做好你的规章制度

2014年2月21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问题】
     我单位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其中有一条是: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一经发现,给予打听者扣除工资、说出者扣除工资的处罚。不知道这条制度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来说,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哪些问题?
【回复】
     类似贵公司这种规定在实践中是比较多的。对于这类规定,法律并没有禁止。因此,并不违反什么法律法规。需要提醒贵公司注意的是,企业给员工经济处罚,以前都是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法律依据的。但是,这个条例已经在2008年年初被废止了。依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企业并无经济处罚的权限。因此,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当慎用经济处罚的方式。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①合法合理。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②具有可操作性。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③完备性。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④逻辑性。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