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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川区劳动仲裁院四措施防止企业转移资产

2017年5月2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针对近期出现用人单位伪造欠薪证明,企图利用工资优先执行原则,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达到变相转移资产的目的的现象,山东省淄川区劳动仲裁院采取四项措施,广泛征求信息,细心办案,预防企业变相转移资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实地调查取证,掌握多方面证据。对涉及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案件,进行证据实地核查,不仅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查,而且从外围入手,到单位驻地去调查,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拖欠其他职工工资和拖欠的原因、数额等,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论证,予以查实,确保准确无误。

二是发动群众举报,广泛搜集证据信息资源。将案件的处理情况向企业其他职工和当地政府进行通告,发动他们对有疑点的内容进行举报,提供证据信息资源,进行有重点的调查取证。

三是案件合议,发挥集体智慧。针对重大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案件合议制度,邀请律师、法官和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保障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

四是公示结果,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宣传教育。将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宣传合法维护权益行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