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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严查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

2017年1月7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摘要】 市安监局、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展开高温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有无防暑降温措施,企业是否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是否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等情况。该工地在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防暑点设置、高温津贴发放等方面也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均下发整改通知书。

市安监局、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展开高温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有无防暑降温措施,企业是否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是否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等情况。7月13日下午2时,气温高达37℃,通州区富力运河十号项目工地上,还有工人在轧扎钢筋。执法人员表示,此时地表温度已在40℃以上。依据本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该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该工地在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防暑点设置、高温津贴发放等方面也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均下发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表示,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且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该发不发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确诊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每年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为所有高温作业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发放量应不少于人均每天2.5升。今夏,安监部门还将继续联合人力社保等部门严查防暑降温和高温津贴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查处以防暑降温用品冲抵高温津贴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