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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4月13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2009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通过制定标准、健全制度、督导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司法所作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基本操作平台的地位,作为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队伍的组织者和大调解工作秘书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凸显。2009—2011年,共有110个司法所被授予上海市示范司法所称号,占全市司法所的50%。一、制定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司法所的引领作用(一)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落实创建标准。2009年3月,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开展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的通知》,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下发《上海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和《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等内容进行项目化评分,通过督导评估、量化考核,引导司法所切实转变日常管理模式,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实现全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二)以督导评估为抓手,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检查,检查的方式包括暗访、实地检查、座谈、察看工作台帐等。检查的重点是司法所标识与徽章是否醒目规范、专项编制干部及辅助人员的配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作用的发挥等。随着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扎实推进,全市各区县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都得到整体的、明显的提升。二、统筹兼顾,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均衡发展(一)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全市司法所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制度建设、业务工作等五大模块工作的质量上都有所提高。无论中心城区、郊区,司法所建设都呈现出齐头并进、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良好局面。中心城区的司法所主动适应矛盾纠纷的复杂化、多样化发展趋势,在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领域方面不断取得突破。郊区的司法所则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在化解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意外伤害纠纷等相对传统的矛盾纠纷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二)全面推进,不断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管理体制,全市220个司法所全部按照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规范设置,实行区县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区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积极落实政法专项编制,并实行专编专用。三是健全各类制度,全市司法所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计划总结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业务指导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四是加大指导力度,积极落实“双结对”工作,普遍建立“律师调解人才库”和“人民调解志愿者库”,加强了对社区内街镇、居村委以及楼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的指导管理。五是落实物质保障,司法所办公用房有了明显改善。司法所办公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项业务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同时,全市司法所还实现了与市、区县的三级联网。三、积极履职,司法所的地位作用显著提升(一)司法所的软硬件保障水平明显增强。各区县司法所普遍建立了接待、咨询、服务的一门式对外窗口,包括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人民调解室、法律咨询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安置帮教工作站等,地段适中、便利群众;标识醒目、制度上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配备明显加强,数量稳步增加,年龄趋于年轻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重明显提高。(二)“有法律问题找司法所,有矛盾纠纷到司法所”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各区县司法所大都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附近单独设立对外服务窗口,越来越多的群众逐渐习惯于有事先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难以妥善处理的,则由司法所联系街镇相关领导到“窗口”现场解决。浦东等区已实现律师每周固定时间到“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制度化、常态化,深受群众欢迎,群众咨询往往需要排队预约。(三)司法所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在化解大量常见的、小型的矛盾纠纷的同时,普遍介入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化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疑难复杂纠纷,街镇领导往往首先安排司法所第一时间去处理。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嘉定区真新街道等司法所积极参与化解群体性医患纠纷,成效显著。司法所已逐步成为街镇层面化解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其作为基层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中心、分流处置中心、指挥协调中心、队伍培训中心的职能定位得到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