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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2016年3月30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5月13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通报市司法局近期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主持会议并讲话,政治部主任庄孝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及市司法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吴军营指出,本市全面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化解医患纠纷工作的继续和发展。近年来,本市医患纠纷日益突出,有些纠纷旷日持久,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对医患纠纷的化解工作非常重视,今年三月,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副市长沈晓明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务必要振奋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吴军营对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首先是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必然要求。《人民调解法》赋予了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其中也包括医患纠纷等各类专业性很强的纠纷。其次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不仅是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也是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2010年,本市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了近400起疑难复杂的世博园区纠纷,获得了司法部的表彰,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路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再次是本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创新、求突破”的必然要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实现“有创新、求突破”的抓手和重要载体,也是党委、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迫切需求。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职责所在,要把它担当起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推进中不断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深入。二要认真贯彻市委专题会议精神抓紧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在市级层面,要进一步细化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案;落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抓紧落实医调办的机构编制工作;积极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尤其是医调委和人民调解员的经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分批分类对市、区县两级医调办工作人员以及医调委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抓紧筹备召开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在区县层面,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情况;主动与区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依靠卫生部门的专业力量,共同摸清辖区内医患纠纷的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紧筹建区县医调办、医调委;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实现创新和突破。庄孝志通报了市、区县两级医调办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情况,对区县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的使用提出了要求。指出,市司法局根据各区县辖区内医疗机构数量及现有编制使用情况核定区县医调办的编制,不搞一刀切。区县司法局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提高编制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