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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员增效的三点思考

2017年11月13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思考一:减员是指将企业主业队伍富余人员转到企业多种经营队伍或其他队伍,以精干主业,而不是企业裁员。

在过去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低工资,高就业,人多好办事的政策和观念,形成了国有企业普遍人多的情况。当今国有企业改革,要增加效益,减员势在必行。但何为减员,很多职工尚不清楚,少数人甚至很紧张,生怕减到自己。必须正确理解,减员不是裁员,它是指企业通过产业结构、组织结构、资源结构、队伍结构等调整,将主业队伍富余人员分流到多种经营或其他队伍,以实现主业队伍精干,多种经营发展。当然,对其中少数富余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进入社会。

思考二:富余人员仍是企业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而不能一概视其为包袱

富余人员是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产生的,是改革过程中一定时期内的超员职工。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曾作为全体职工的一部分以主人翁的姿态为企业生产和国家建设作出了成绩和贡献。“人必有才,应用其能”。在改革的新时期,关键是如何做好人力资源的合理配制,充分发挥其才能。笔者认为,除了有组织地安排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劳务输出等之外,企业可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富余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具体讲,企业可将一部分闲置资产(厂房、设备等)通过资产评估后,结合职工连续工龄长短优惠卖给职工或出租给职工,让职工自行组织生产。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有关管理费用后,其原有身份保留,到达退休年龄退休仍按规定计发退休费用。

思考三:正确理解和处理减员与增效的关系,减员要促进增效。

当前在实行减员中,少数单位将减员作为单位目标而忽视减员与增效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违反政府有关规定重复使用分流职工工资和放宽条件办理职工退休。从经济角度来讲,这两种情况的减员不仅不能促进增效,反而加大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增效。为此,必须严格办理离岗退养,其待遇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减员要促进增效,不仅要促进主业增效,也要促进多种经营增效。不能简单地把富余人员划入多种经营单位就认为达到减人的目的,对多种经营单位也要考虑其经济承受能力,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否则,多种经营单位一旦发展不下去,分流人员即会倒流,人员又将面临重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