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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林司法所在推进大调解工作中努力实践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2016年4月17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金山区司法局亭林司法所立足自身实际,努力把为民服务融入到大调解工作中,以“履行职责、整合资源、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为目标,在推进大调解工作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一、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优化为民服务平台(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大调解格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职责,并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及时出台关于实行大调解“一门式”受理服务的相关文件,调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这一系列举措为亭林镇构建统一领导、统筹兼顾、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升级服务硬件。高标准建立大调解“一门式”受理服务中心,营造了宽敞舒适的接待环境。装修一新的“窗口”受理大厅,办公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实现综治、司法、信访、法院、公安、劳动等部门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公,确保群众的求助、投诉都能“件件有受理,事事有回音”。(三)延伸调解网络。以“窗口”受理大厅为平台,以首席调解员为主体实现两个延伸:第一是向村(居)有效延伸。“窗口”内部人员除负责日常接待外,还分片负责指导全镇21个村(居)大调解工作。村(居)以司法信访接待站为依托,构建集中处理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平台。第二是向企业有效延伸。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联合镇总工会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组建了34个企业调委会。目前,全镇已初步形成镇、村、调解员三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健全调解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一)建立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队伍配备机制。在调解队伍专业化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专业调解力量。同时,注重发展志愿者,吸纳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实际事务处理能力的社区居民和社区在职党员从事调解工作,进一步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力量。(二)建立化解涉法涉访矛盾纠纷对接机制。一是与公安的衔接联动机制。“窗口”与公安派出所采取定期排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制订各种应急或调解方案,切实掌握纠纷预防和调解的主动权。二是“访调对接”。对适宜运用调解机制加以调处的信访矛盾纠纷,通过协调对接,在大调解工作框架内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三是“诉调对接”。通过法院在“窗口”设立的司法调解室,对一般性民事纠纷案件实行就近立案、司法救助、即时调解等便民措施,“窗口”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解决的纠纷做到了无投诉、无上访。(三)建立“七位一体”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建立首问责任制,实行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受理、分流、联动、调处、考核及责任追究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排查、统一受理、归口办理、督查督办,真正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让广大群众在实实在在的成效中认同大调解、信任大调解。编辑出版《大调解案例汇编》,以更好地总结经验、落实责任、推进工作。三、争当人民调解能手,不断营造为民服务氛围(一)统一调解工作标准。对“窗口”有关制度进行汇编,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行为规范,确保了“窗口”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同时,健全完善纠纷调处申请、受理、调解、协议书制作、协议履行及回访等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统一了业务标准,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二)打造群众满意窗口。注重发挥党员作用,突出典型引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在“窗口”首席人民调解员带动下,11名党员身先士卒,纷纷叫响“向我看齐”,疑难复杂纠纷“党员上”,工作中主动亮身份,亮承诺,使“窗口”成为群众信赖的地方。(三)提升调解工作成效。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大调解促进大稳定。去年,“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350批760多人次,得到了领导肯定、社会认可、群众称赞,先后被金山区文明委授予“优质服务贡献奖”,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