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具备的条件
2016年2月7日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http://www.zmldshls.com/
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具备的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曾任审判员的。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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